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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陕西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总结的函

索引号: ZDDBG180386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12〕254号
发布机构: 厅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报送陕西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总结的函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2-04-06

交通运输部质监局:

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情况总结的通知》(厅质监便〔2012〕1)要求,我省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对全省“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进行了总结。现将总结报告随文上报。

联系人:邵凯  联系电话:029-02988869251

附件:

1、陕西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总结报告

2、:“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陕西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总结报告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通知》及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精心组织,科学安排,积极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层层分解任务,细化工作目标,制定活动方案、发布达标标准,开展安全督查,取得了良好的成绩,截止2011年底,建设项目已全部通过达标考核,现将陕西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开展情况

(一)“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组织情况

按照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总体部署,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主管副厅长为组长,各有关单位为成员的平安工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质监站,负责“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日常工作。按照省厅统一要求,省公路局、厅航运局和厅管四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法人作为牵头单位也都成立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方案,扎扎实实开展平安工地建设各阶段的活动。

两年来,我省按照部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工作,制定了《陕西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活动范围、时间步骤及工作要求,并于2010年512召开了陕西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我省“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各阶段工作。为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落到实处,省厅组织开展了4次安全督查,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均进行了安全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问题和隐患315条,对“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示范项目推进情况及达标考核情况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开展以来,各项目法人及建设各方十分重视,表现积极,涌现出了39家省级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向交通运输部推荐了5个示范工程和17个示范工地。这些示范项目能够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活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并认真开展“平安工地”建设各阶段活动。如西安至铜川、榆林至绥德高速公路等项目成立了以管理处长为组长的“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安全检查及管理工作;西安至宝鸡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管理处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及安全生产月报制度,每月按规定填报安全月报表;宝鸡至平凉高速公路项目管理处印发了公路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手册、五化管理手册等,促进了安全生产管理向标准化迈进;十堰至天水高速公路汉中西段项目管理处对各工点的安全责任人进行了落实,保证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层层落实和顺利开展。

各示范项目不但重视平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同时还认真按照省厅“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考核标准进行自查,并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2011年10月至11月,厅“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各牵头单位按照达标考核标准组织对所管项目进行了达标验收,所有项目均通过了验收,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建设各方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安全事故发生率明显减少,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所取得的成效

(一)进一步完善安全制度,夯实安全责任

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以来,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编写了《陕西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陕西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工作要点》、同时正在组织编写《陕西省交通建设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材》,陕西省公路局正组织编写《陕西省干线公路路网建设施工标准化指南》,施工单位也加强了制度建设,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等安全制度结合工程实际重新进行了修订,通过以上工作对安全生产制度不断予以完善。

为了夯实安全责任,有的项目对各工点的安全责任人进行了落实;有的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填写了安全责任卡,明确了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现场责任人,确保每个施工环节、每个施工段落的安全责任得到落实。

(二)认真制定并严格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

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必须制定施工安全专项方案,施工难度大的专项方案还要求施工法人单位组织评审,评审通过后再由监理单位进行审查。十堰至天水高速公路汉中西段项目管理处邀请专家对全线现浇梁方案、刚构桥等重大施工方案及全线滑坡、隧道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方案进行评审,并由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后再组织施工;西安至宝鸡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了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路基施工安全方案、路面施工专项安全方案等。

(三)积极开展劳动用工登记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

施工单位能够建立健全劳动用工动态管理台帐,通过严格登记进、出场人员,掌握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数量及工作状态。

项目建设各方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从业人员的岗前教育培训,改进培训方式,主要是变教育对象的“被动式”为“互动式”,变“教练式”为“参与式”;在内容上,坚持按需施教,对各级领导重点进行“思想教育”和“方式教育”,对职能部门重点进行“责任教育”和“形势教肓”,对安全技术人员重点进行“标准教育”和“态度教育”,对一线员工重点进行“技能教育”和“素质教育”,有效地提升了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全省交通建设系统共组织各类安全教育培训358次,19458人次受到了安全教育。

(四)扎扎实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近年来多次组织安全专项督查,积极深入工地,查找安全隐患,“平安工地”活动开展以来,督查发现各类安全隐患315条,对隐患严重的要求停工整改。同时根据我省施工特点,推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领导带班制度、隧道进出口登记制度;强制推行30以上高墩的连续刚构桥施工安装人行电梯,严禁吊篮吊运施工人员;在高墩大跨桥梁施工中安装监测摄像装置,对高空作业进行全方位监控;长大隧道增设逃生通道等安全措施。

建设各方也积极深入工地,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对高墩大跨桥梁、长大隧道及不良地质隧道、高边坡及滑坡治理等重点关键环节实行地毯式排查,累计查出隐患1405个,整改率100%

(五)认真督促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

各建设项目能够认真落实“施工驻地标准化建设”,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开展自查自纠,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的生产环境、生活设施、作业条件和安全防护用具,并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及气候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对高空作业,跨线桥的桩基、墩柱盖梁施工作业,临边防护等采用防护网、钢管、彩钢板、警示标志等措施进行了有效防护;对临时用电线路的布设、拌和场和预制场的布置、油库的选址,上下通道、消防等事项严格按照施工标准要求进行设置,全省在建项目安全防护达标情况良好。

(六)安全专项费用落实和使用情况

省厅多次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按照不低于合同价1%的比例足额提取安全生产经费,并要求专款专用。同时要求严格按程序支付,安全专项费用报批程序由施工单位上报驻地办及总监办审核,经确认后才进行计量支付,有效防止了安全费用挪用现象。

三、深入推进“平安工地”长效机制建设的具体措施与工作建议

(一)实现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严肃查处是关键

通过“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我们深刻的意识到,安全生产工作必须下硬茬,动真格,求实效,绝不能走过场,因此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关键是严肃查处、从严整改。对于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工整改,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要变“事后问责”为“事中问责”,真正体现预防为主思想,把安全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很多,如果不分主次,势必出现“人人有责,都不负责”的现象。因此,必须分清并夯实主体责任,施工安全监管责任主体是建设单位,责任主体是施工单位,对施工单位一定要加强检查和考核,夯实安全责任,督促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

(三)通过多种途径,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我省近几年在安全生产方面通过探索和创新,取得了一些经验。并将经验成果纳入了相关建设管理制度中。同时,我们还积极开展公路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宣贯培训工作,组织编写《陕西省交通建设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材》,研究治理安全隐患的新技术和新措施,破解安全难题,不断提高我省建设各方安全管理水平。

附件2: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单位: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联系人:邵凯 联系电话:02988869251 

一、活动组织开展情况

1出台相关文件   229  个,其中,出台安全制度   86   个;

2召开现场会   264   次,其他会议  214   次;

3.组织培训教育   358      19458   人次,发放培训材料18228    份;

4.开展隐患排查  411 次,累计查出隐患处(点)  1405 个,整改率  100% 

5.开展综合督查   109 次,专项督查  185  次,发文通报  204份。

二、示范项目创建情况

1推荐部级示范   22 个;其中,示范工程   5 个,示范工地   17 个;

2省级示范项目  39 个;其中,示范工程13   个,示范工地  26  个;

3示范项目复核  39  个;其中,复核通过  39 个,未通过   0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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